歐盟聲明:英脫歐期限有條件延至 5 月 22 日
鉅亨網編譯羅昀玫 2019-03-22 07:27
根據歐盟峰會公報的內容,歐盟已向英國提供無條件延遲至 4 月 12 日,排除了 3 月 29 日脫歐大限出現「無協議脫歐」的崩潰風險。
根據週五 (22 日) 最終歐盟峰會公報,歐盟已無條件將英國脫歐期限 (3 月 29 日) 延長至 4 月 12 日,這將消除英國無協議脫歐的直接威脅。若英國國會通過脫歐協議,歐盟同意英國脫歐期限延至 5 月 22 日。
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 (Jean-Claude Juncker) 和英國首相梅伊 (Theresa May) 會唔前表示,歐盟已準備好應對所有情況,包括英國硬脫歐。
會後,容克稱:「我們所有人都客觀地意識到情況有多困難...... 我非常滿意,尤其是因為我們仍然有很多選擇。坦率地說,在我們開會之前我很傷心,現在我更加樂觀了。」
同時,梅伊於媒體受訪時談到,她相信最終英國肯定會離開歐盟。梅伊稱:「結果很明顯,我們應該離開歐盟,我相信英國政府與英國國會有責任尊重公投結果。」
英國國會已二度否決梅伊與歐盟達成的英國脫歐協議草案,外界多認為,目前延長「里斯本第 50 條」不會改變英國現有的基本選擇。
英國首相梅伊 (Theresa May) 告訴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 (Jean-Claude Juncker),英國國會可以通過脫歐協議草案,但這遭到了懷疑。
此前,英國首相梅伊正式向歐盟提出申請,將英國脫歐期限延後至 6 月 30 日,以避免參與歐洲議會選舉。梅伊表示,她遺憾不得不尋求延期英國脫歐期限,並指責英國國會沒有執行 2016 年公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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