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看這裡〉5月報稅 留意六種常見申報錯誤態樣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4-06 13:30
107 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 5 月 1 日正式開始,南區國稅局特別整理六種常見申報錯誤態樣,包括受扶養親屬所得、大陸地區所得來源、列報保險費以及誤報非屬醫療支出等,納稅義務人申報前務必多留意。
首先是請人代為申報部分,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委託他人結算申報,仍要詳讀審閱申報書內容有無錯誤、萬一因資料錯誤導致短漏報等情形,納稅義務人仍須受罰。
第二、每年報稅時,民眾也會透過申報扶養節稅,但要注意的是,受扶養親屬如果有所得收入,納稅義務人也應將受扶養人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至於要怎麼確認受扶養人有無收入,南區國稅局表示,申報前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調查所得資訊。
第三、在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部分,南區國稅局提醒,應併同在台灣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如果已經在大陸地區繳納稅額,可從應納稅額中扣抵,至於可扣抵稅額,則以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所增加的稅額為上限。
第四、在列報保險費對象,要留意僅限於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且除健保費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內。
第五、誤將看護費、美容整形、美觀牙齒矯正與受有保險給付部分等非屬醫療行為,列報為醫藥與生育費扣除額,也會遭稽徵機關剔除。
此外,捐贈也是常見的節稅管道之一,但南區國稅局提醒,想要透過捐贈列報扣除,除了要保留收據正本證明捐贈事實外,也要留意是否有對價關係,如果像是安太歲、點光明燈或是入會費,因具備對價關係,就無法列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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