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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扣除額下週報政院會審議 財政部擬三大執行方向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4-1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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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行政院擬增列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額暫定 12 萬元,據了解,目前擬從三大方向著手修法,包括:一、經衛服部、地方政府可提供長期照護機構的費用,二、聘僱合法長期照護人員費用,三、申請者需減除已申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或保險補助部分。

據了解,財政部預計,相關草案條文下周呈報行政院院會審議,希望能在今年完成三讀,明年報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目前正在草擬長照扣除額條款,由於財政部認為長照為實際支出,且是每個人年老後都用的的東西,因此暫不設置排富條款,換言之,只要是本人、配偶或是受撫養親屬,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條款並有相關證明者,皆可適用,預計約有 35 萬人可望受惠。

根據財政部擬定草案方向,可列舉扣除額項目包括,衛服部等政府單位認可的長照機構的長照費用,或是聘僱合法的長照、看護工等相關費用都可列舉扣除額相關費用,每人每月 1 萬元,一年扣除額共 12 萬元。要注意的是,申報時必須減除已經申報的身心障礙扣除額與保險給付部分。

不過,對於政府擬增列長照扣除額,立委有不同的聲音,立委江永昌今天在財委會質詢時說,包括幼兒學前扣除額、中央長照補助都有排富條款,主張長照扣除額也要設定排富條款?

江永昌還說,長照形式很多種,有些居家靠家人長期照護沒有單據憑證,是否就不能適用長照扣除額?

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答詢時說,對於長照排富、居家長照是否列入長照等,會列為評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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