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理專監守自盜 金管會設10大防弊措施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台北 2019-05-01 17:11
據金管會資料顯示,近 7 年來有高達近 6 成銀行,曾發生理專冒貸、盜用客戶帳款等弊案,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1) 日表示表示,已經制定多項控管措施,並發函給銀行業者適用,內容包括:銀行須建置妥適有效的理專「輪調制度」等 10 大防弊措施。
立委費鴻泰質詢時表示,就接獲陳情案件,發現這幾年銀行出現許多問題,包括:理專人員冒貸、挪用客戶戶頭資金、亂賣商品等三大亂象。
而根據金管會揭露的資訊,2012 年至今 7 年多的裁罰案件中,涉及銀行行員或理專挪用客戶資金而被裁罰的銀行,合計有 22 家,高達近 6 成銀行,曾發生理專冒貸、盜用客戶帳款等弊案,等於每 10 家銀行就有 6 家發生這類案件。
對此,顧立雄表示,金管會之前已經邀集各銀行業者共同研議一套規範,日前已發函給銀行,主要從「人事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及牽制原則、內部稽核制度」等三大面向著手。
且根據此三大面向,金管會共訂出 10 條防弊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嚴禁任何形式的代客保管、擅自交易;研議建置妥適有效的理專輪調制度,及理專休假期間的執行內部查核機制;並請銀行研議透過定期產出「IP 位址警示檢核報表」,供營業單位檢核理專是否與客戶共用同一行動裝置進行網銀交易之相關機制,以避免理專不當取得客戶網銀密碼。
再者,為避免理專未經授權為客戶辦理存、提款、開戶、帳戶資料變更、保單轉換、部分贖回、解約等作業,銀行須研議如何透過事前宣導、事中控管及事後查核等機制防弊,例如:不定期抽查理專抽屜、建立風險態樣監控名單等。
金管會還將研議建立帳戶監控機制,避免理專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利用自動化交易監控系統篩選可疑交易以及設置異常舉報機制等。
金管會並要求建立資安查核機制,確認理專的抽屜或電腦,是否類似自製對帳單文件、並透過分行主管確認客戶清楚投資損益狀況、定期檢查客戶與理專地址電話是否相同等追蹤機制。
金管會也會強化查核篩選原則及頻率,例如研議將財管業務內控缺失偏多單位、業務或交易量異常大幅增加的分行或有異常交易的理專,納為專案查核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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