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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獎金惹議 永豐銀行提四個必須原則 與工會續溝通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台北 2019-05-24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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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銀行。(鉅亨網資料照)

針對永豐商業銀行企業工會提出「特別獎金」的訴求,永豐銀行提出聲明表示,希望基於必須保障客戶權益、必須照顧員工福祉、必須保持企業競爭力、必須維護經營管理權等四項原則,與工會就有助勞資雙方議題繼續溝通。

永豐銀行表示,金融業是長期累積信任與專業服務客戶的行業,任何變革及協商都必須基於保障客戶權益原則審慎考量。因此照顧員工權益及福利,也必須是基於維持企業競爭力及管理權與員工共享企業經營獲利原則下,共創多贏結果。


因此,永豐銀行表示,一、所有獎金的發放原則是在公司獲利的前提下,才會發放,與員工共享;二、永豐銀行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員工平均薪資 2018 年度為 109.4 萬元,體現照顧員工的本意;三、「特別獎金」的發放是管理階層為保持公司競爭力,留住表現優秀人才的作法,所有程序皆經董事會核定後發放,並無黑箱作業或不公不義的情事;四、為維護客戶權益及公司永續發展,管理階層將會持續與工會進行溝通。

永豐銀行表示,每年發放給員工的年度薪資,包括歲末肯定同仁的辛勤付出與績效貢獻的「年終獎金」;其次是按個人考績核定及業績表現分配「績效獎金」;同時,經營團隊為獎勵工作積極投入、成效卓著、具特殊優良表現績效的個人或單位,以留住優秀人才,規劃核發「特別獎金」。

工會訴求「特別獎金」的議題,是屬於經營管理階層的權限範圍,基於業務特性以及員工的表現的管理考量,經營管理主管要衡量金融同業薪資市場的競爭性,才能為公司留住優秀人才。對於工會的主張,永豐銀行表示,所有程序皆經董事會核定後發放,並無黑箱作業或不公不義之情事,經營階層願意以開放的態度來持續溝通。

永豐銀行表示,從工會於今年 1 月提出「特別獎金」議題以來,經營階層與工會共進行 10 餘次的面對面會談,並透過郵件、公開信回應工會要求向同仁說明的訴求;其中,銀行總經理更數度親自與工會理事長、常務理監事溝通,基於維護客戶權益及公司永續發展,經營階層將持續與工會進行溝通,釋出最大的善意,達到雙方共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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