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1.事實發生日:108/06/142.公司名稱: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聘任本公司總理理案。(2)通過委任本公司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3)通過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