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宇生技:公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4 16:38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3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4年11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444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53,624,884,股
(含公開發行股票2,7024,884股;實體發行私募股數:25,000,000股及無實體發行
私募股數:1,600,000,合計未公開發行私募股票26,600,000股),每股面額
2.本次減資新台幣260,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6,000,000股(包括公開發行
股票13,103,002股;實體發行私募股數:12,121,239股及無實體發行私募
股數:775,759,合計未公開發行私募股票12,896,998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後提高
每股淨值,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率為48.484953%。
3.減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27,624,884股(包括公開發行股票13,921,882股,無實體
未公開@發行私募股票13,703,002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26,249,020元整。
4.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
換發515.15047股,即每仟股減少484.84953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
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將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
發行之相關事宜,原採有實體發行之私募普通股,本次換發新票後採無實體發行,
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5年1月22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1月25日至民國105年2月3日止。
3.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月29日。
4.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5年2月4日。
5.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式及手續:
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買賣日
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台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檔案、
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
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北路
三段199號4樓,電話:02-25936666)。
六、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
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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