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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生醫: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4 18:15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12/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趙宇生 董事


(2)李祖嘉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趙宇生

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獨立董事:李祖嘉

伊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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