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發行募資納管 洗錢防制將成一大挑戰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7-08 20:57
虛擬貨幣浪潮來襲,金管會 6 月底針對證券型代幣 (STO) 發布相關規範,將有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視為有價證券,並按照募資金額分級規範,專家認為,虛擬通貨在 STO 監理框架下,業者要如何過洗錢防制法遵這一關,將成一大挑戰。
為避免虛擬貨幣成為洗錢管道,金管會從募資金額著手進行分級管理,如果資金額在 3000 萬以下雖可豁免申報,但僅限於專業投資人,而每一位專業投資人的自然人 STO 認購金額不可超過 30 萬元;至於募資金額超過 3000 萬元就要申請沙盒實驗。
在洗錢管制部分,金管會要求,STO 認購與買賣應採實名制,並限制由同一個名字的銀行帳戶以新台幣匯出、入方式辦理。
事實上,根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發布針對虛擬資產 (VA) 及虛擬資產服務業者 (VASP) 以風險為基礎的最新監管指引,除了期許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強化虛擬資產交易可溯性並落實實名制,也要求 VASP 進行洗錢風險評估。
針對 FATF 監管指引,6 月底剛落幕的 G20 會議上,各國財長與央行首長已表態支持,顯見國際對虛擬資產納入洗錢防制與資恐風險控管已有共識。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副營運長郭柏如表示,執行風險評估應將 VASP 與主管機關認定的風險因子,像是產品服務、交易類型、客戶風險、地域風險、虛擬資產交換類型等列入考量。
郭柏如建議,主管機關及 VASP 在進行風險的辨識、衡量,以及決定如何有效抵減 VA 業務活動和 VASP 提供之產品服務相關之洗錢風險時,也要將其他攸關因素納入考量,例如與 VASP 業務模式相關的風險。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合夥律師梁鴻烈表示,從金管會的初步規範來看,虛擬通貨業者未來可在 STO 監理下,第一關是要取得自營券商執照切入金融圈市場,但要注意的是,要取得自營商特許資格,包括專業證券業務人員、場地及系統設備等條件缺一不可。
梁鴻烈說,目前券商監理上,部分從業人員必須是專任,而平台業者如何在一般虛擬通貨交易業務與 STO 發行業務間建立防火牆,在管理上進行適當區隔,是業者在參與 STO 發行前要審慎考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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