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發qfii額度管理指引 開放基金額度可共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7 12:34
12月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通知稱,為便利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運作,根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令第36號)、《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09年第1號,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2號修改),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管理操作指引》。
全文如下: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管理操作指引
一、關於投資額度
對qfii投資額度實行相對統一管理,放寬產品之間額度調劑。qfii額度分為開放式基金額度、其他產品或資金額度。qfii機構可根據業務需要,向外匯局提出上述兩類額度的申請。
開放式基金額度可在多只開放式基金產品之間共用。
開放式基金額度與其他產品或資金額度相互調劑的,qfii機構應通過托管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commit《qfii投資額度調劑備案表》(見附1),經外匯局確認同意后可調劑使用額度。
二、關於投資本金匯入
qfii機構需延期匯入投資本金的,應在本金匯入期滿前10個工作日,通過托管行向外匯局commit《qfii延期匯入投資本金備案表》(見附2),經外匯局確認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最長6個月。
三、關於本金匯出
qfii其他產品或資金需匯出本金的,應通過托管行向外匯局commit《qfii其他產品或資金本金匯出備案表》(見附3),經外匯局確認同意后,由托管行審核辦理匯出。
四、完善登記
托管行應及時向外匯局報送《qfii產品資訊登記備案表》(見附4)。外匯局將根據qfii產品備案資訊,在資本項目資訊系統為qfii機構辦理產品資訊(含變更)登記。
五、其他事項
已取得投資額度的qfii機構,應在本指引發布后1個月內,對已取得的投資額度進行梳理,按照開放式基金額度、其他產品或資金額度進行分類,填寫《qfii已獲批額度分類備案表》(附相關額度批復等證明性檔案)(見附5),通過托管人向外匯局備案。外匯局將統一下發檔案,明確qfii機構已有投資額度分類情況。
本操作指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執行中若出現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外匯局資本項目管理司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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