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中華全球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來函解除「臺中市梧棲區港口段335-18(部分)地號整治統包工程」承攬契約,本公司108年7月11日函告聲明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8/07/11
2.公司名稱: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原本公司於108年6月13日收訖中華全球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
全球公司」)委任律師以存證信函通知,聲明與本公司解除「臺中市梧
棲區港口段335-18(部分)地號整治統包工程」案契約(下稱「本爭議案
」)。為保全公司利益,本公司業於108年6月14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為本爭議案聲請保全證據,並於108年7月2日收訖法院核准所提聲請之
裁定,囑託臺北市環境工程技師公會進行勘驗及鑑定。
(2)現於108年7月11日發函業主、環保主管機關及土地關係人,要求業主
依法院所裁准保全場址情形以待鑑定人以勘驗及鑑定,並主張聲明就
所完成之本爭議案契約工作金額及因解除契約所生之損失擬向業主求
償,並發布重大訊息資訊,以維護本公司全體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擬委請專業律師處理本爭議案,若無法與業主協商解決,擬依
合約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對中華全球公司提出訴訟,具體主張本公
司權益並依法求償。
(2)本公司就本爭議案將與簽證會計師討論,參酌爭議案處理情形、雙方
證據資料、律師評估意見等,即時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影響程度,
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資訊揭露。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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