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8/07/122.函請補正期限:108/07/163.補正內容:修正P1,P2及P84。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一○七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正版本)於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