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送資金活水 擬放寬3大金融基金可投資台股、ETF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台北 2019-07-24 15:46
金管會今 (24) 日公布,放寬及明訂 3 大金融基金包括:地震基金、特補基金與保險安定基金的資金運用及限額,其中,擬讓此 3 大可投資台股或 ETF 基金。
金管會表示,由於財團法人法在今年 2 月正式上路,金管會所管的此 3 大金融基金,都屬財團法人法所規定,為兼顧金管會主管財團法人的實際運作需要、現行法令規定與財團法人法規範衡平性等考量,因此決議進行調整。
此次修法,放寬及明訂 3 大金融基金包括:「負責住宅地震險保障機制的地震基金、負責強制車險肇逃的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及負責保險業場外監理及退場機制的保險安定基金」的資金運用項目。
其中,在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方面,增訂可投資一定信評以上的公司發行無擔保公司債;所有公司債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金總額 30%。
另在保險安定基金方面,購買國內成分證券的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內成分證券的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經評等機構,評定為相當等級以上公司所發行的無擔保公司債;其投資總額度不得超過安定基金淨值 20%。
至於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則可投資上市櫃股票、債券型基金、ETF 等,並增列可投資國內成分證券的股票型投信基金;其投資總額度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 20%。
金管會表示,由於此 3 大金融基金都有肩負政策使命及安定市場的功能,以往多是投資銀行存款、公債、定存單等,這次增訂投資台股、ETF 基金,並且訂定投資限額,仍是以穩健、投資等級為原則,也希望為台灣資本市場挹注新的資金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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