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發展國抗暖化 G77和中國聲明要求發達國埋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4 15:37
氣候變化巴黎大會進入談判模式。圖為正在巴黎舉行的環保展上一個花形太陽能裝置。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正在進行中的巴黎氣候變化大會談判仍有眾多分歧。77國集團(G77)主席諾齊波.姆克薩托卡-迪塞科(Nozipho Mxakato-Diseko)2日代表「77國集團和中國」發表聲明,要求發達國家正視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以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義務,應立即兌現其對綠色氣候基金的承諾,並提高資金支持力度。
香港《文匯報》4日援引新華社報導,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代表,「77國集團和中國」是聯合國氣候談判中最大的代表群體。姆克薩托卡-迪塞科在聲明中強調,《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發達國家必須承擔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的法律義務。這並非出於「幫助」或「施捨」,也不等同於「發展援助」,而是由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歷史排放積累對氣候造成的影響決定的。應在文案當中引入新的表述方式,以強調發達國家的歷史責任。
發展中國家認為,無論是在《公約》、《京都議定書》還是「德班平台」的框架下,只要盡快就一切與資金相關的問題進行全面且具有連貫性的磋商,並最終將其體現在大會「決定草案」或「協議草案」當中,都將有助於整體談判進程的順利發展。
姆克薩托卡-迪塞科說:「若發達國家不提供應有的支持手段,使發展中國家有能力在應對氣候變化當中發揮作用,則《公約》制定任何目標都將無從實現,」她還強調任何試圖以經濟條件為藉口逃避資金支持義務的做法都有違多邊談判進程的基本規則。
她提出,發達國家須立即兌現其對綠色氣候基金的承諾,並提高資金支持的力度,同時呼籲為「適應資金」的籌集找到出路。此外,發展中國家反對「零敲碎打」或「一次性」的資金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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