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提高遺產代管報酬率 律師、地政士可望受惠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9-16 19:20
為降低國產署代管無人繼承遺產的管理成本,國產署日前修正「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將代管遺產的管理人報酬請求基準,從目前的遺產總值 1% 提高至 1.5%,預估可降低國產署代管成本,並提高律師與地政士代管意願。
目前國產署代管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主要依據 2010 年所修正的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第 13 點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以遺產現值 1% 作為管理報酬,但考量人力成本增加與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因此決議將報酬請求基準提高至 1.5%。
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今 (16) 日表示,實務上代管報酬多寡仍由法院依照個案的遺產總值與管理作業繁簡,依照個案審酌裁決,並非國產署請求法院就會全數同意,至於管理報酬則全歸國庫所有。
李政宗指出,此次修正將代管報酬從遺產總值的 1% 拉高至 1.5%,主要是部分法官裁定管理報酬時,根據國產署的訂定的請求基準,但有部分地政士認為目前訂定的 1% 請求基準偏低,影響代管人意願,此次拉高報酬請求基準,可望提高律師、地政士專業人士代管意願。
根據國產署統計,截至今年 8 月止,代管遺產案件共 1827 件,為加速清理代管案件,國產署因而訂定 4 年清理計畫,光是 2015 年到今年 8 月共清理 1141 案件,收歸國有遺產總值約 2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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