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滿月 6案遞件申請 金額估約10億元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9-19 12:06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迄今已滿一個月,財政部統計,目前共有 6 案申請資金匯回,累計申請匯回的金額共約 10 億元,其中有 3 案已經完成審核。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申請的 6 案中主要以企業為主,僅 1 案是個人申請資金匯回,其中 3 案已經完成程序審核,合計匯回金額約 4 億元;另有 3 案還在審查中,累計申請金額約 6 億多元。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8 月 15 日正式上路,專法實施期間為兩年,第一年匯回稅率 8%、第二年稅率 10%,稅率採「先課後退」制,意即匯回資金如就政府指定產業進行實質投資,完成投資並通過審核可再享稅率減半,稅率可分別降至 4%、5%。
另外,未實質投資部分需存入專戶,5 年後才能分批提領,其中未投資金額有 25% 可投資指定金融商品、5% 可自由運用,但為杜絕匯回資金流入不動產市場炒作,專法也針對資金用途與投資項目劃定嚴格紅線,包括不能將資金用來購置自用不動產,也禁止投資不動產投資信託 (REITs) 與不動產資產信託 (REATs)。
為迎接海外資金回流潮,金融業除積極爭取台商開立資金信託專戶外,銀行也開始動起來攜手會計師等稅務專家,展開巡迴講座爭取台商資金匯回商機,並針對可投資金融商品,強化產品線優勢,希望能取得先機挹注獲利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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