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帳戶快補錢 選擇權「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將調高保證金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09-24 10:22
「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因為承受高風險,期交所表示,為強化交易人持有「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組合的保證金風險承受力,及提高風險意識,期交所自今 (2019) 年 9 月 30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開始,將調整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保證金計收方式,也就是說,保證金將增加,投資人應提前先補足保證金。
期交所表示,選擇權交易策略相當多元,透過對市場行情走勢變化預期,交易人可依其交易策略,將選擇權組合成不同組合部位,至於保證金計收方式則是依各交易策略及組合部位的風險程度訂定。
期交所進一步指出,各類組合部位中,「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為同時持有賣出買權及賣出賣權部位的交易策略,遇市場波動由低點驟增,由於該組合部位兩隻腳均為賣方部位,不論行情大漲或大跌,交易人均需承擔鉅額風險。
因此,為了強化為「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的風險承受力,期交所表示,將把其保證金計收方式調整為「MAXIMUM(賣出 call 之保證金,賣出 put 之保證金)+ 保證金較低方的權利金市值 + 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 (C 值)」,相較現行收取方式新增「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 (C 值)」。
期交所解釋,「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 (C 值)」適用對象為自然人及一般法人,保證金計收方式調整後,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委託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與辦理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的指定部位組合時,應依調整後保證金計收方式繳交保證金。
各選擇權契約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 (C 值) 由期交所依市場狀況訂定、調整及公告,依期交所 9 月 23 日公告,臺指選擇權 (TXO) 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 (C 值) 的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原始保證金金額分別為新臺幣 900 元、900 元、1200 元,餘各類契約市場規模尚低,C 值保證金金額均為 0 元。
期交所提醒交易人須注意,9 月 30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持有臺指選擇權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每一組合部位原始保證金將多收取新臺幣 1200 元,應預先準備充足保證金,並留意帳戶所需保證金增加對保證金追繳及風險指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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