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鋐:代子公司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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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8/10/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208,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22,00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52,50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74,50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6,71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所需,擬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辦理共同使用綜合授信額度人民幣1.5億元並互為擔保。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額
外另有人民幣5仟萬元商業承兌貼現額度,亦由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負連帶擔保責
任。
(1)公司名稱: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208,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83,00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70,00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53,00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07,61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所需,擬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辦理共同使用綜合授信額度人民幣1.5億元並互為擔保。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額
外另有人民幣5仟萬元商業承兌貼現額度,亦由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負連帶擔保責
任。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22,0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90,03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保證公司還款完畢即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債權人據主合同取消授信額度日為主債權解除背書保證責任確定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7,899,80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946,7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8.7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2.9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所需,擬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辦理共同使用綜合授信額度人民幣1.5億元並互為擔保。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額
外另有人民幣5仟萬元商業承兌貼現額度,亦由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負連帶擔保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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