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和興業-KY:代東莞百宏實業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0-15 19:40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8/10/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無錫百宏置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東莞百宏實業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與
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44,77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33,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3,2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6,2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65,8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66,217
5.計息方式:
依實際借款情形調整適當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可隨時償還/餘額到期一次付清
(2)日期:
視資金狀況於貸與期限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90,22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2.0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東莞百宏實業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無錫百宏置業有限公司人民幣 40,000仟元
(折合新台幣 173.2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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