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報告搶先看〉IFRS 17將在2025年上路 保險業備妥3招應戰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10-22 15:26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明 (23) 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就接軌 IFRS 17 的因應策略備詢,在書面報告中提及,國際會計準則 IFRS 17 將於 2022 年生效,但我國將在 2025 年實施,為接軌國際準備,金管會督促保險業要預留準備金等 3 大措施以應戰。
金管會表示,過去國際間對保險合約並無一致的會計準則規範,為忠實表達保險業長期業務特性,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多年研議建立國際一致的會計處理原則,於 2017 年發布 IFRS 17 草案,鑑於各界反映實務執行困難及複雜,又於今 (2019) 年 6 月發布修訂草案進行意見徵詢,預計明年中發布正式準則,並訂於 2022 年適用生效。
為迎接 IFRS 17,金管會大舉要求金融機構應具有高度的公司治理標準,除需遵循一般上市櫃公司之公司治理外,亦依金融業特性要求其提升公司治理,以協助建立內控及誠信的文化。
其中,保險業面臨接軌 IFRS 17 首當其衝,金管會說明,因為 IFRS 17 明定保險合約的衡量模型,採類似「公允價值」方式衡量保險負債,要求以現時利率及影響現金流量的各項假設計算,與目前保險負債以類似「攤銷後成本 (Locked-in)」的衡量方式有別,會使保險業的財務報表深受市場利率影響。
我國接軌 IFRS 17 時程,以國際生效日後至少 3 年、也就是 2025 年再實施為原則,以利觀察國外實施狀況,配合我國國情適度調整因應,並予業者較充裕的準備時間。
但在此之前,金管會還是積極協助保險業提前備妥 3 大因應措施,以接軌 IFRS 17,3 大因應措施如下:
1. 預留各種準備金、特別盈餘公積,以因應接軌的衝擊;且每年進行有效契約負債公允價值評估,如需強化,應提報準備金補強計畫。
另成立保發中心專案平台,持續推動接軌工作及規劃整體性的訓練計畫,並要求各保險公司成立專案小組,就接軌相關規劃及辦理進度定期提報董事會追蹤控管。
2. 持續推動措施督促保險業者強化資本結構:金管會已修正「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增訂保險業淨值比低於 3% 或 2% 者,主管機關得依保險法規定,採取必要措施,要求保險公司辦理現金增資以厚實資本,強化損失吸收能力。
3. 持續與國際溝通:在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的協助下,持續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進行意見交流,未來將持續保持良好溝通管道,以適時反映我國實務執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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