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火險不調漲保費前提下 明年起擴大保障範圍 300萬戶屋主受惠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10-22 18:37
金管會今 (22) 日表示,自明 (2020) 年元旦起,住宅火保險在「不調漲保險費前提下」,將擴大住宅火險的保障範圍,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保險限額,並新增住宅火險額外費用及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的保險保障,300 萬戶屋主將受惠。
金管會表示,目前全台約有 300 萬房屋投保有住宅火險,平均約 300 萬元保額,一年保費約 735 元,為使民眾住家安全受到更周全的保障,並使住宅火災險發揮其穩定家庭經濟的保險保障功能,於不調漲保險費前提下,自明年 1 月 1 日起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參考現行建築物的造價成本,調整建築物的重置成本,主要調整建築物本體的各區每坪造價,平均提高約 18%,以作為建築物保險金額的釐訂依據。
在提高保障限額部分,動產保險金額上限由新臺幣 60 萬元提高至 80 萬元。
竊盜的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上限由 10 萬元提高至 15 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上限由 20 萬元提高至 30 萬元。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每一個人體傷 50 萬元、每一個人死亡 1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及死亡 5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 100 萬元的保險限額提高為目前限額的 2 倍,並將保險期間內的最高賠償金額由 2000 萬元提高為 2400 萬元。
而新增承保範圍,增加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包括新增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及生活不便補償金等項目;其中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以 5000 元為限、搬遷費用以 10 萬元為限、生活不便補償金每日 3000 元,每一事故最高以 30 日為限。
增加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的保險保障,也就是擴大承保建築物及其動產因颱風或洪水事故所致損失,賠償限額依風險分為三區,第一區 (風險最低) 為 9000 元、第二區 (風險次之) 為 8000 元、第三區 (風險最高) 為 7000 元。
另外,依產險公會的規劃於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範圍後,為使民眾迅速得到理賠,就「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部分,如建築物之淹水高度已達 50 公分,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的住戶淹水救助時,民眾即可檢附理賠申請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無須另檢附損失清單,經保險公司查證屬實者,保險公司將依各區賠償限額予以賠付。
金管會強調,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內容,可利用各產險公司及產險公會網站公告的免付費服務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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