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引導保險業投資公建 禁止繞道介入創投經營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10-29 23:53
為加速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公共建設,金管會今 (29) 日預告最新修正草案,這次共有 3 大修正重點,其中下令禁止保險業直接或間接等方式,介入創投的經營管理和投資決策。
金管會預告「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首先,考量保險法 2018 年已提高罰鍰額度,因此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超過被投資標的 45%,若遭金管會重大裁罰、處份沒有改善的話,罰鍰將修正為回到行為法最低 3 倍的罰鍰,也就是 30 至 300 萬元。
其次,為強化保險業投資創投事業的控管機制,規定只要保險業與其利害關係人共同持有該創投事業,或其他方式對該創投事業達到「控制與從屬關係」,就下令禁止保險業介入創投的經營管理和投資決策,違者是罰鍰 100-1000 萬元,情節重大者還有其他的懲處方式。
最後,為了鼓勵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因此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非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的公共投資案件,包括電業法的相關投資標的,開放投資門檻金額在 5 億元以下,及對保險業淨值 5% 以下者,可採取事後查核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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