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告標準第一項第四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1-13 19:01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8/11/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鑫通資源(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377,70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25,3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1,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46,3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7,47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鑫通資源(股)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票四張。
(2)價值(仟元):161,5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60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據公司和背書保證公司以銀行合約而訂。
(2)日期:
依據公司和背書保證公司以銀行合約而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0,377,7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746,3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5.8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1.3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美金以11/13臺灣銀行即期平均匯率30.50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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