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邦: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公司業經108年股東常會決議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8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6846號函及經濟部108年10月9日經授商字第10801136820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另本公司「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亦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8年10月18日證櫃監字第1080011756號函核准在案。 貳、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8年11月25日上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108年11月14日起至108年11月22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減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47,558,254股(包括已上櫃股票102,558,254股及私募股票45,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元,共計1,475,582,540元。 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7,377,913股(包括已上櫃股票5,127,913股及私募股票2,2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73,779,130元。 3.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140,180,341股(包括上櫃股票97,430,341股及私募股票42,7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1,401,803,410元。 4.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5.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叄、換發新股手續如下: 1.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108年11月25日)後,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證券交付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須俟新股換發日(108年11月25日)後,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後,另填妥換發新股票申請書辦理換發。 4.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集保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108年11月2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若退還之股款不足發放處理費時,請股東攜帶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伍、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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