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後段暨申報
事項要點公告如下: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名稱:應華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91,360,995股。
二、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公司名稱: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一次
公告持股總額:14,189,412股,前一次公告持股總
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15.531,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3,270,412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額百分比:14.525。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3年12月11日至104年3月26日止,經由集中交易
市場方式減少919,000股。
四、取得股份之目的:未變動。
五、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未變動。
六、資金來源明細:未變動。
七、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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