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光通:依主管機關要求補行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9/01/16
2.公司名稱: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負責人業經撤銷付款委託之兩紙面額合計新台幣壹仟伍拾萬元整票據
誤遭提示,嗣經查證該兩紙票據債權確實不存在,且無存款不足之情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院核定上開兩紙票據債權確認為不存在後,經票交所更正塗銷註記
完畢,主管機關通知後補行公告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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