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看這裡〉夫妻報稅常見三大錯誤 同志新婚元年可合併申報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0-04-03 17:00
5 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夫妻報稅是不少家庭頭疼的問題,目前政府的夫妻報稅制度,夫妻可以選擇分開計稅或是合併計稅,若細算起來總共有五種計稅方式,讓已婚的族群可選擇對兩人最低的稅金,到底要分開還是合併,此外,今 (2020) 年是同志新婚報稅元年,去年已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今年即可適用合併申報;不過要小心的是,夫妻報稅常見「結婚年和申報年傻傻分不清楚」等三大錯誤,夫妻報稅前一定要好好試算、做好功課。
夫妻計稅有三種方式,分別為全部所得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後兩種分開計稅又可再細分成「以夫或妻」分開計稅,細算下來可以有五種繳納金額。
就大原則來說,因綜合所得稅是採級距累進稅率,若是夫妻雙方都有收入的雙薪家庭,夫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算」,且以薪資所得較高的一方為納稅義務人,讓其享有撫養親屬免稅額及扣除額等,薪資較低的一方則為「配偶」的方式分開計算,再合併申報,會比較節稅。
此外,高所得收入的夫妻用分開計稅比較划算,其中,分開計稅又細分成「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如果夫妻收入來源主要是薪資,以薪資所得分開計稅較有利;但高收入夫妻其所得結構是「額外收入大於薪水收入」的話,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會比較好。
而小資族夫妻選合併計稅較優,不過,若是夫妻收入落差太大,也建議用合併計稅比較有利。
同志新婚首年 可合併或分開計稅
新婚夫妻在法律的規定上,是以「登記日」為主,如果新婚夫妻在 2019 年登記結婚,2020 年報稅可以選擇合併申報或分開申報。
隨著去年 5 月 24 日同婚專法上路,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結婚,只要是在去年度結婚的伴侶,今年報稅時也可報在一起了,相關權益和異性戀夫妻完全一致,相關報稅申報書表及軟體說明,其實已經看不到「夫妻」這類強調異性結合的字眼,早已全面修正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
新婚伴侶在結婚的當年度,可以試算最有利方式,再決定要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若選擇分開申報,二人權利義務跟往年報稅一致;若選擇合併申報,則二人的標準扣除額合併為 24 萬元,且可以列報扶養岳父、岳母等對方家庭長輩,節稅更有空間。
不過,新婚伴侶要注意,只有結婚第一年還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結婚第二年開始,都一定要採用合併申報。
夫妻報稅 最常見三大錯誤
雖然民眾可透過報稅系統試算,來減少報稅的錯誤率,但根據國稅局內部觀察,夫妻報稅部分,仍常見三大錯誤,包括:第一、新婚夫妻結婚年和申報年傻傻分不清楚,導致因合併申報而受罰。
舉例來說,一對新婚夫妻在 2020 年初舉行婚禮並登記,今年 5 月就合併申報,被國稅局以虛列免稅額、扣除額補稅處以罰鍰。原因在於 2020 年 5 月是申報 2019 年度的綜所稅,該對夫妻仍處單身狀況,依規定,應該要分開申報。
第二、夫妻離婚仍合併報稅。國稅局指出,夫妻離婚,婚姻關係就消滅,自離婚次年起,就不得將前配偶申報為「配偶」,應該分別單獨申報。
第三、誤報未出生子女的免稅額。依規定,若有 2020 年 1 月剛出生的子女,在 2021 年 5 月申報 2020 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才能列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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