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四條。二、本公司104年第一次海外可轉換公司債於109年第1季因投資人申請轉換共計197張,履約發行新股計85,096,611股。三、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