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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座談〉業者聚焦六大訴求 盼金管會任「大家長」助跨部會協調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0-06-1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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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17)日召集金融科技業者座談。(鉅亨網記者陳蕙綾攝)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 (17) 日召集金融科技業者座談,科技業者聚焦六大訴求,其中明確法令遵循部分,由於金融科技業者目前無明確主管機關,但在實務執行時常常受限於法規問題,因此包括台灣金融科技協會、中華金融產促會等都提出希望金管會扛起「大家長」的任務,成為主要管轄的主管機關,為金融科技業者進行跨部會協調,以推動金融科技產業發展。

今天為黃天牧首度與科技業者面對面交流,許多業者都就金融科技業務的各種面向提出建言,主要聚焦六大訴求,一、希望有明確法令遵循;二、放寬證券型代幣發行 (STO) 相關規範;三、與銀行業可以資料共享;四、針對金融科技業者採分級規範;五、建立跨部會合作平台,發展電信金融;六、以及建立金融科技產業創投基金。


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表示,金融科技業者目前無明確主管機關,但在實務執行時常常受限於法規問題,例如數位資產價值上升,數位資產作為擔保品的必要性增加,「企業資產擔保法草案」已經完成,但是卻尚未確認主管機關,希望可由金管會管轄,扛起「大家長」的責任,為金融科技業者進行跨部會協調。

P2P 業者、旭新科技董事總經理陳育澍也說,P2P 產業在台灣發展充滿顛簸,雖有自律規範,但當要與銀行洽詢合作,常常窒礙難行,且 P2P 業者並非銀行公會成員,在溝通時缺乏對接窗口,也沒有遵循依據。

台灣金融科技協會副理事長許毓仁長期關注區塊鏈與加密貨幣發展,他先肯定金管會在去年率先於亞洲推出首部 STO 專法,將虛擬通貨納入規初步監理規範,但是認為此部專法仍有些不足,許毓仁建議取消專業投資人的自然人認購限額、開放非專業投資人參與 STO、允許外國投資人投資我國發行的 STO,將更能達到吸引國際資金之目的。

台灣金融科技協會也建議,導入金融執照分級制度,針對不同規模及特定業務的金融科技新創事業,設定不同的資本額、人員條件資格等要求。分級發放不同類型的執照,讓金融法規適用可以更有彈性。

針對科技業者各種建言,黃天牧表示,已著手規劃以金融業為主的第二場金融科技座談會,將在座談會後彙整結果,不管業者提議的建議是否可行,都會給予回覆,並且將就可執行的意見放入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

黃天牧進一步表示,聽完所有業者意見後,無論在視野上或企圖心上都學習到很多,黃天牧也提出對金融創新的三點想法,首先,他引述《老子道德經》的「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強調金融科技業務的推動會循序漸進、積小成大,從最基本的開始解決。

第二點是「更勇於做夢」,做金融科技只為了 2300 萬人,還是可以做更多,這讓他想到唐朝王之渙的《登鸛雀樓》「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他希望業者心大一點,鼓勵業者做夢,可以試著有跨境、跨領域的想法,台灣有這麼好的科技人才,當然要好好規劃、有夢想。

最後一點是「容錯文化」,金融創新應該有容錯文化,創新本來就無法預測,在無系統性風險等前提之下,有容錯文化,可以讓同仁更勇於認事。

此外,金管會身為主管機關,黃天牧就此提到,去年有部區塊鏈和虛擬貨幣電影《聖人大盜》,闡述莊子著作的《南華真經》中的「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滿懷讓世界更好的理想的創業家,就是莊子典故中的聖人,但也有些人想利用技術和理念來謀私利和美化自己行為,就如大盜,在運用科技實現夢想的道路上,是不是會因為追求利益、因為壓力,而被迫向現實妥協,而違背原始善念的初衷,所謂聖人和大盜是人性的兩面,制度沒有辦法改變人性,但金管會作為監理機關,就是希望以更和平的角度來扮演扶植產業發展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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