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法案涉歧視 WTO裁決支持加墨對美徵報復性關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9 10:05
北美自貿區的3個國家(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因肉類產品原產地標簽問題,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打官司長達7年,WTO最新裁決支持加、墨兩國每年向美國徵收超過10億美元的報復性關稅。
中新網9日報導,2008年美國通過肉食品原產地標簽法(Country of origin labelling,簡稱COOL)。該法規定,美國的食品工廠和零售商必須在進口的肉食品包裝上標明肉類產品的原產地資訊,包括牲畜的出生地、飼養及宰殺。美國農業部的解釋是,消費者有權知道他們購買的肉食品的產地資訊。
但加拿大和墨西哥兩國對此強烈反彈。兩國稱,美國自加、墨進口的肉食品已經按照美國農業部的嚴格要求進行了檢驗,在此前提下無論如何再標明原產地資訊,都涉嫌對這兩國肉類產品的歧視性對待。兩國遂向WTO告狀。
WTO此前已連續4次作出裁決,認為美國的做法違反WTO規定,最近一次是今年5月。WTO下令,如果美國不停止歧視做法,將允許加墨兩國採取報復行動。但美國方面遲遲未能作出改變。
12月7日,WTO最終裁定,再度認定美國做法違反WTO規則,支持加、墨兩國每年可向美國徵收報復性關稅。其中,允許加拿大向美國徵收每年10.54億加元的報復性關稅,墨西哥可徵收的報復性關稅約為2.28億美元。
裁決結果出爐後,加拿大聯邦國際貿易部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和農業部部長麥考萊(Lawrence MacAulay)發表聲明稱,COOL法令傷害3國業者,也中斷了北美自貿區內肉食品供應鏈,如果美國參議院不立即採取措施廢除該法令,加拿大將很快採取報復。
美國眾議院在今年6月份已經停止了COOL法令,但法案在參議院遭到擱置。
加拿大政府沒有說明究竟會如何報復,但根據加拿大向WTO組織提交的方案,遭到加方關稅報復的將不只是美國出口到加拿大的肉類產品,還可能包括奶酪、蘋果、玉米、楓糖漿、巧克力、葡萄酒、高度酒、首飾以及床上用品等。加拿大表示,如果美方仍舊拖延,最快12月底之前,這些報復性措施就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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