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藥:代取得人UBI TW Holdings,LLC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事實發生日:109/06/23 2.發生緣由:UBI TW Holdings,LLC取得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之股份 3.因應措施:代取得人UBI TW Holdings,LLC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被取得股份公司: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52,308,055股(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已發行股份總額為142,308,055股,加計10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額為152,308,055股) (2)取得人資料: a.取得人:UBI TW Holdings,LLC b.取得人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c.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d.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9,679,086股 e.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2.92%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9年6月17日,經由現金增資認股取得8,338,717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6)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目前尚無計畫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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