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四十五次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0 18:14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559,175,71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12/14~105/02/0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50~5.3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4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1,532,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40次:30,000仟股、第41次:100,000仟股、第42次:50,000仟股、第43次:30,000仟股(皆已
銷除);第44次:21,532仟股(未銷除及轉讓)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44次: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採分批買回策略。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4年12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擬買回50,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4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07%,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買回股份之買回區間價格,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
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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