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於109年6月2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8年度盈餘分配案,依分配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之股份,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參佰元整。2.茲經109年7月17日董事會決議,訂於109年8月21日為分配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09年9月21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3.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