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樹脂: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2-18 10:00
一、依據公司法第161條之2及本公司109年1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案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無實體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之股票計普通股8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80,000,000元。 三、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 四、訂定全面換發無實體基準日暨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一)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10年03月12日。 (二)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03月05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03月08日至110年03月18日止。 (四)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110年03月19日起。 五、自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 (一)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1.已辦妥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 2.貴股東如有歷年增資股票尚未領取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歷年增資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 (3)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 (二)郵寄辦理: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申請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惟若郵遞往來途中發生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資訊: (一)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 (三)電話:(02)2702-3999 (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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