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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碩:澄清110年04月06日新聞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4/06

2.公司名稱: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

6.報導內容:節錄如下:「展望第 2 季,外資看好,晶碩產能利用

率維持高檔,第 2 季營收可望年增 61%,上看 13.3 億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上述報導中,關於第二季營收成長之預估,係法人推

測之訊息,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

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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