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宜特科技:公告本公司10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補充公告代收股款機構及股款存儲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1月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4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635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如下:

(一)、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二)、I501010 產品設計業

(三)、CC0101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四)、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五)、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六)、EZ09010 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

(七)、I103060管理顧問服務業

(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九)、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

(十)、IF02010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

(十一)、IZ07010公證業

(十二)、IZ09010管理系統驗證業

(十三)、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十四)、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十五)、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

(十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十七)、IF04010 非破壞檢測業

(十八)、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股份總數為1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為46,483,03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埔頂路22號1樓。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3年9月6日,第21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11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新台幣40,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五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提供百分之十即400,000股,由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外,其餘計3,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64.53967005股,其認購股數未滿一股之股東得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4,830,390元,分為50,483,039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十四、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自104年12月30日起至105年01月06止,民國105年01月07日起至105年01月08日止為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

元大商業銀行竹北分行(員工及原股東繳款)。

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公開申購)。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元大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各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投資人上網下載或親上列陳列處所索取或附回郵信封索取。

十八、本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並上櫃買賣,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暨增資新股上櫃。

參、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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