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鋼:公告新光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新光鋼五,代碼:20315)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0年07月19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 : 20210719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 : 20210719
發生緣由 : 依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 : (一)、依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107年2月10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到期日)四十日(111年9月30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30%(含)以上時;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予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七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0年6月16日至110年7月16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0年7月16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0年7月19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0年6月16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債券己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 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0年6月16日)起至屆滿日(110年7月16日)之前一營業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七)、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0年7月15日(星期四)前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1).電話:(02)2746-3797 (2).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 : 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 : 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 : 5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
其他應敘明事項 : (1).每張債券收回價格按債券面額(即每張新台幣100,000元),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七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匯款或支票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2).本公司將統一於110年7月22日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掛號郵寄至債券持有人通訊地址或銀行匯款予各債券持有人。 (3).為確保債券持有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請儘速至統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贖回行使申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撤回申請。 (5).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0年7月15日(星期四)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公告類型 : 債券行使收回權
債券代碼 : 20315
票面利率 : 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債息對照表 :
本月底發行餘額 : 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 : 0
償還本金金額 : 0
付息 : 0
下櫃日期 : 0
評等種類 :
評等機構 :
信用評等等級 :
評等日期 : 0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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