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椿:公告本公司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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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10年06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6,9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69,8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0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4873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主要從事於水管開關配件、閘門凡而、考克、銅製管件及水道衛生器材等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22樓~23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3年06月28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8年05月08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630,141,520元,分為163,014,1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 發行股份、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6,9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69,800,000元。 2. 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0%,計3,698,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698,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29,584,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181.481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 發行價格:俟訂價後另行公告。 4.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5. 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99,941,520元,分為普通股199,994,1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十四)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 1. 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0/08/13~110/08/19 2. 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0/08/20~110/08/23 3. 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10/08/20~110/09/20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1. 陳列處所:除依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外,另放置於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供查閱。 2. 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3. 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下 載或親赴前述陳列處所。 (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證。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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