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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承展五金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南地方法院
處分機關: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案號:南院崑104司執全實字第494號
2.事實發生日:104/12/1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應付承展五金公司之貨款因無法即時清償,
致承展公司請求法院執行假扣押事件,兩造達成和解,並於和解後,由
承展五金公司聲請塗銷台南地方法院南院崑104司執全實字第494號查封
命令,今已獲法院通知塗銷。
4.處理過程:本公司委請律師依司法程序辦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持續健全財務結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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