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百億資本額上市公司自結年報 明年起董事會通過後要上重訊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1-08-03 16:17
為讓投資人盡早掌握公司財務資訊,明 (2022) 年起資本額逾 100 億元的上市公司需在年度終了後的 75 天內發布重大訊息,說明董事會通過的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至於資本額滿 20 億元者,則自 2023 年起開始實施,到了 2024 年全體上市公司將一體適用。
證交所表示,該規範主要是配合金管會「公司治理 3.0 - 永續發展藍圖」目標執行,但考量上市公司資本規模不一,因此根據資本額規模逐次執行,明年起由資本額滿 100 億元上市公司先行。
此外,上市公司公告申報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者,也應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為避免上市公司對外說明內容與其所發布重訊內容不一,導致投資人誤解,或說明內容誇大、提供尚未確定或與事實不符資料,進而損及投資人權益之虞,證交所也一併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證交所表示,為鼓勵上市公司提升資訊透明度,除規範上市公司每年應至少自辦或受邀參加一次法人說明會,好讓投資人更掌握上市公司營運狀況,本次新增修訂上開處理程序,以提升財務數據資訊揭露即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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