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經一一0年三月十八董事會決議通過,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85,495,64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2元。經董事長決定通過,除息基準日為一一0年八月二十九日。二、現金股利預計以匯款或郵寄支票發放,無法匯撥者,扣除郵資後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郵寄各股東。三、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為一一0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