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0/09/29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取銷資金貸與母公司(即樂士股份有限公司)之NT80,000千元額度。取銷資金貸與金來國際開發(股)公司(母公司100%持有)之NT20,000千元額度。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