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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冠西電: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認股之股票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8 16:06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18

2.公司名稱:冠西電子企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催繳期間自104年11月17日至104年12月17日止。

8.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2)於催繳期間(104/11/17~104/12/17)繳納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由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04/12/31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56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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