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款公司代號:3391公司名稱:佳得發言日期:2021/10/21發言時間:18:23:20發言人:陳偉邦1.事實發生日:110/10/212.發生緣由: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查。3.因應措施:依法配合調查程序。被通知人姓名1:陳○宏/冠宇國際電訊(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被通知人姓名2:陳○均/冠宇國際電訊(股)公司研發處經理被通知人姓名3:沈○燦/冠宇國際電訊(股)公司研發處經理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