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以孫公司炒作不動產 康和證發三點聲明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21-12-08 15:53
近來有媒體報導康和證 (6016-TW) 利用轉投資公司炒不動產,康和證今 (8) 日發布三點說明,專注本業並無炒不動產之實、從無設立總裁職位,且華和資產非康和證孫公司,康和證財報均經國內具公信力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
康和證指出,相信司法公正,公司營運、財務、業務並無影響,一切正常運作。
康和證強調,對於惡意指摘非屬康和證孫公司的華和資產,更甚以其買賣不動產,誣指非屬公司業務範疇行徑,嚴正聲明並將行研議追加今年已提起加重的刑事毀謗告訴,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另一方面,康和證澄清,從無設立總裁職位,也沒有裁決任何事情,因鄭國華是康和證券創辦人,因而尊稱總裁,以表尊敬。
同時,康和證轉投資事業均依證券法令辦理,並業經主管機關查核完竣,華和資產並非康和證孫公司。
康和證說明,財務報告是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公告編製,民國 91 年至 101 年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民國 102 年至 110 年迄今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以上兩家均屬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列,符合公司專業治理高要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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