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垃圾桶縱火案 第二被告招認把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3 14:26
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縱火案,5名被告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縱火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全部獲准保釋,明年2月3日再提訊,期間各被告不可去到立法會大樓附近。
控方指,有記錄顯示第一被告陳祖澤,用個人八達通在金鐘地鐵站買咖啡,閉路電視亦拍下他當日的衣著與疑犯相似。第二被告葉卓賢承認把風,又協助警方重組案情。第三被告林國倫就指,是第五被告楊逸朗指示買報紙及酒精,但他不知道物品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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