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今年力拚三大工作重點 續對康友、杜康執行團體訴訟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2-01-12 18:29
投保中心今 (12) 日舉行新春記者會,截至去 (2021) 年底,替投資人求償金額共計新台幣 725 億餘元。展望今年,有「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等三大工作重點,並將針對去年度較具指標性案件包括:康友 - KY、杜康 - DR 執行團體訴訟。
投保中心屆滿 19 年,董事長張心悌表示,截至去年底,總計協助投資人進行 280 件團體求償案件,求償金額共計 725 億餘元,授權人數達 18.32 萬餘人;其中 69 件業經法院判決全部或一部勝訴確定,判決賠償金額 279 億餘元。
張心悌表示,去年度較具指標性案件包括對於康友 - KY 財報不實案及杜康 - DR 財業務文件不實等 2 件社會矚目案件提起團體訴訟,展望今年,將持續依法執行團體訴訟業務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張心悌進一步指出,商業事件審理法已於去年 7 月施行上路,該中心目前已有包括杜康 - DR 財業務文件不實案等 5 案繫屬商業法院審理中,期能透過商審法的機制設計,加速商業事件的審理效率,並逐步使司法判決具一致性與可預測性。
投保中心為使團體訴訟案件授權人迅速取得賠償,免去訟累,與部分發行人、刑事被告、董監事、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等民事求償對象達成和解,歷年累計已替投資人取得 58 億餘元的和解金,另透過勝訴訟判決取得(包括強制執行、判決確定後清償及取得不法所得部分)10 億餘元,合計取得賠償款項約達 69 億餘元,並陸續分配予授權投資人,使投資人損害獲得實質的補償。
此外,針對董監事解任訴訟失格制度,目前已有大同及大西洋飲料董事解任訴訟等兩案獲得法院勝訴判決,其中大西洋飲料案並於去年第 1 季獲得勝訴判決確定,且已完成公司變更登記及主管機關辦理解任登記等程序。
展望未來,張心悌表示,將致力於三大重點工作,首先,發揮團體訴訟、代表訴訟與解任訴訟之功能,持續累積民事訴訟案件判決案例,以落實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明定的民事責任,並透過和解及終局執行等方式取得賠償款項以實質填補投資人損害。
其次,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督促上市櫃公司落實公司治理,透過宣導活動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意識與觀念,並引導公司內外監督機制發揮效果;最後是就實務運作所遇問題適時提供公司治理相關法制面檢討建議,以完善法令規章及促進市場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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