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高:本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遭裁罰新台幣10萬元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0 16:05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1月20日接獲臺中市政府來函,因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
第2項及第36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3.處理過程:臺中市政府於110年12月7日實施勞動檢查,因本公司延長工時超過法令
規定及未依規定給予例假,致遭臺中市政府裁罰,本公司將依行政處分書中所載之
期限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查核內容改善及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範操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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