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樺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0 17:28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2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11/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10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並公告「一一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原通過並公告之第七條條文節錄如下: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
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證。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
起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
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
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價格:調降後價格=調降前價格× (1–發放普通股現金
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前項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
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
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應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要求,修訂本公司「一一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修訂後之第七條條文節錄如下: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
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
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證。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
起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時,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價格:調降後價格=調降前價格× (1–發放普
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前項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
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為準。
(三)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
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
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
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