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本公司修正以亞太電信(股)公司股份與遠傳電信(股)公司增發股份交換之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5 20:46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09/09/0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由本公司持有之亞太電信(股)公司普通股527,524,409股,換發遠傳電信(股)公司
新發行普通股約81,842,616股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前於民國109年9月4日與遠傳電信簽立股份交換合約。於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
就合併案簽署合併契約後,本公司擬暫不依股份交換協議書第3條第1項約定於
民國111年6月30日進行股份交換。
於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合併案,並經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
進行合併後,股份交換協議書即為終止。
如合併案未經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之董事會及/或股東會決議,或相關主管機關
未核准合併案,或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未進行合併,本公司與遠傳電信將立即進
行原定之股份交換案,並以雙方知悉本項事件之日起不超過270日曆天之日為股份
交換基準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本公司109年9月4日董事會同意通過,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
全權處理與本股份交換案相關之一切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協商或增修股份交換契約
及本股份交換案相關之其他文件及契約、及/或執行或調整本股份交換案之後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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